你是小偷  
部落格上的作品享有著作權,任何人都不可以加以轉載,在自己的部落格中,未經同意,利用他人的著作,會構成侵害著作權!!! 這是發生在格友Momo&咪醬的 盜圖事件http://shantimimi.pixnet.net/blog/post/59097619,總之就是拿連結跟圖片來進行團購(詳情我就 不敘述了),後續看到盜圖者將某部分責任推說廠商說可以引用,我看到其實還蠻生氣的~ 很多人看文章都是幾分鐘之內就完成的事,但我們卻花了很多倍的時間,尤其是手作文,光是事前的找材料,實驗以及製作,最後再寫成文...這中間犧牲了睡眠 時間,親子時間等等...純粹是我們樂在其中。分享就是一股傻乎乎的熱忱,但不是讓有心人拿去進行商業行為之用的。連上次分享IKEA的玩沙組,還有人特 來通知能不能分享到社團去,這就是尊重,也是最起碼的態度!!! 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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